8.2 危险品生产区危险性建(构)筑物的结构选型和构造


8.2.1 1.1级建(构)筑物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,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、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。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应采用实心砖或多孔砖密砌。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柱、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:
    1 厂房的建筑面积应小于20m²,且操作人员不应超过1人;
    2 生产过程采用远距离控制且室内无人操作。
8.2.2 1.3级建(构)筑物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,也可采用钢筋混凝柱、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。填充墙应采用实心砖或多孔砖密砌。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柱、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:
    1 厂房的跨度不应大于7.5m,长度不应大于30m,室内净高不应大于4m,且横隔墙间距不应大于15m;
    2 厂房内的横隔墙较密且间距不应大于6m。
8.2.3 采用钢筋混凝土柱、梁承重结构的1.1级、1.3级建(构)筑物的填充墙应为密砌实体墙,不应采用空斗墙或毛石墙;采用砌体承重结构的1.1级、1.3级建(构)筑物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,并不应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。危险性建(构)筑物的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。
8.2.4 危险品生产厂房屋盖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并与框架连成整体,也可采用轻型泄压屋盖,轻质泄压部分的单位面积重量不应大于0.8kN/m²。
    2 当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柱、梁或砌体承重结构时,宜采用轻型泄压屋盖。当厂房采用轻型泄压屋盖时,宜采取防止成片或整块屋盖飞出伤人的措施。
    3 1.1 -2级黑火药生产厂房宜采用轻质易碎屋盖或轻型泄压屋盖。轻质易碎部分的单位面积重量不应大于1.5kN/m²。
    4 1.3级厂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时,宜设置能泄压的门窗。
8.2.5 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建(构)筑物,应采用外形平整、不易积尘的结构构件和构造。
8.2.6 危险性建(构)筑物结构应加强联结。1.1级、1.3级厂房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屋盖、轻质易碎屋盖或轻质泄压屋盖,宜在梁底或板底标高处沿外墙和内纵、横墙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。
    2 梁与墙或柱应锚固可靠,梁与圈梁应联成整体。
    3 围护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柱之间应加强联结,纵、横砌体之间也应加强联结。
    4 门窗洞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,过梁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50mm。当门洞口大于2700mm时,宜设置钢筋混凝土门框架或门橙。
    5 砌体承重结构的外墙四角及单元内、外墙交接处应设构造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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